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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及相關資料

日期:109-03-24    資料來源:社會課

旨揭補償申請將於109年3月23日開始受理,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均可提出申請,可線上申請(https://topics.mohw.gov.tw/COVID19/cp-4715-52167-205.html),倘仍有臨櫃辦理需求,本所協助受理紙本申請資料,並檢視應備文件備齊後送件至縣府,由縣府辦理審查及撥款相關事項。

上版日期:1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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