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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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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林明宏       資料來源:秘書室       聯絡資訊:service@suao.gov.tw       

蘇澳冷泉服務專線:03-9960645

宜蘭縣蘇澳鎮公有冷泉區經營 管理規則

111年3月28日修訂實施

  1. 為維護冷泉珍貴資源、提升觀光品質並基於管理安全及維護民眾權益,依「宜蘭縣蘇澳鎮公有冷泉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訂立本管理規則。
  2. 本鎮公有冷泉區管理機關為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3. 各冷泉區場域開放時間以本所最新公告及現場告示為主;另為保持冷泉區各項設施服務品質及環境清潔,每個月皆設有公休日或休園維護清掃時段,如有特殊情事致冷泉區確實無法對外開放,本所將另行公告,並於現場張貼告示。
  4. 本鎮公有冷泉區各項設施,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費用(清潔費、保險費、管理費),以維持設施、人事管理運作,相關收費標準及使用時間以本所最新公告及現場告示為主。
  5. 本冷泉區各場域設有場控組長、售票員及清潔人員等,其應配戴識別證執行其工作內容,僅於工作內容確實不適合佩帶識別證時方可暫免配戴。
  6. 為維護水域潔淨及衛生考量,遊客應於入池前清洗身體;另有關大眾池浸泡規則,如僅為泡腳,可身著衣物;如欲全身或半身浸泡,則需身著泳衣、泳褲、泳帽等。各類衣服及鞋子不得入水(含溯溪鞋等)。
  7. 各冷泉區水域內不得使用肥皂、沐浴、洗髮精等清潔用品,毛巾亦不可放入池內,如須使用應在淋浴間或規定場所沖洗清潔。
  8. 各冷泉區水域內不得飲食,僅飲用水為例外。
  9. 強風、大雨或颱風警報發布時應確保周邊排水設施清疏保持暢通,並加強戶外設施(含監視器、廣播設備...等等)之固定作業,且於天然災害過後,應迅速恢復環境及修復損害。
  10. 本管理規則經本所首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蘇澳鎮公有冷泉園區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及使用時間
  使用時間(當日或單節) 收費標準 其他收費標準 備註
大眾池 限當日當次使用 全票120 元
半票60 元(年滿65 歲以上、3 足歲~未滿12 歲之幼童)
  1. 30 人以上同時進入,8 折優待。
  2. 設籍本鎮鎮民,平日不論歲數皆予免費;假日期間如年齡為12 歲~65 歲給予半票優待,其它歲數則為免費。
  3. 身心障礙者本人及其監護人或陪伴者一人免費。
  1.  前述鎮民優惠僅限於大眾池,須出示證明文件。
  2.  身心障礙者,須出示證明文件。
傳統冷泉獨立湯屋 40分鐘 單人使用收費300元 二人以上時,每人收費200元。 每間湯屋至多約能容納4人。
阿里史溪冷泉(男女傳統浴室、大眾池)   112年度全年免費

 

 

冷泉停車場 限當日當次使用 機車20 元/次
小型車輛50 元/次
大型車輛100 元/次
 
  1. 依據宜蘭縣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費率基準表。
  2. 每日上午8 時至下午5 時為收費時段,其餘時段原則上採免費對外開放(惟仍以現場公告為主)。

 

  1. 未滿3 歲之幼童免費。
  2. 冷泉各場域對外開放時間原則上為上午8 時~下午5 時 (實際以現場公告及告示為主)。本冷泉區設施實際收費及使用時間係經民意機關審議通過,以及本所首長核可後調整之。
  3. 如為委託經營,調整收費價格或時間限制,須報本所同意。
  4. 相關附屬設備之收費標準依市場行情或物價指數調整,並於收費現場張貼告示實施。
  • 相關檔案
    1. 公告修訂「宜蘭縣蘇澳鎮公有冷泉區經營管理規則」1110328
    2. 宜蘭縣蘇澳鎮公有冷泉區經營管理規則(111年3月28日公布實施)
    3. 宜蘭縣蘇澳鎮公有冷泉區經營管理規則-收費附表(於111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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