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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11年2月18日以台內地字第1110260791號令廢止。

日期:111-02-22    資料來源:建設課聯絡人:林曉珮    
上版日期:11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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