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禁止大鑫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自111年6月11日起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富樂家用新冠抗原快速檢測試劑Flowflex COVID-19 Antigen Home Test」(防疫專案核准輸入第1110805336號),並命該公司自111年6月14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回收作業。

日期:111-06-30    資料來源:建設課聯絡人:林曉珮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6月15日衛授食字第1119030681號函辦理。

  2. 旨揭產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局配合檢調單位調查,涉屬非法之檢驗試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54條,禁止該公司自111年6月11日起輸入、輸出、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並命該公司自111年6月14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回收作業。

  3. 為保護民眾免於使用非法產品,倘有採購或陳列販售本案快篩試劑,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作業。


上版日期:111-06-30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