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8月3日客會綜字第1096000998號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復振客家語言永續發展,實踐客家族群在地主流化,將藉由客語為通行語成效評核及獎勵機制,鼓勵各級單位推動客語為通行語相關措施。
三.非屬客語為通行語地區之地方政府亦可申請參與旨揭成效評核,如欲參與評核請於109年8月31日前函知客委會,並於110年1月31日前函送109年執行成效報告,及完成線上填報作業(網址:https://reurl.cc/zy9b3e),資料填報請以條例式方式重點呈現,並請佐以影音資料展現貴單位推辦情形及執行成效。
四.另線上填報系統帳號之索取及操作流程如有疑義,請逕洽客委會服務窗口洽詢,電話02-89956988分機608,E-mail:ht6053@mail.hakk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