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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擬參選人候選人被罷免人或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申請鑑識深度偽造聲音影像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12日以台內警字第11260237342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日期:112-09-28    資料來源:政風室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政風處112年9月26日政查字第1120001886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12年9月23日廉政字第11200376970號書函、法務部112年9月18日法檢決字第11200229960號函辦理。
二、 如需旨揭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43305&log=detailLog)下載。
上版日期:1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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