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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法務部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日期:112-07-06    資料來源:政風室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112年7月5日府政預字第1120117492號函及法務部112年6月30日法廉字第1120500247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填表說明一併建置於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三、 旨揭填表說明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
上版日期:1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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