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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委會函知~為營造客語友善環境,保障民眾說客語之權益,客委會110年度持續提供客語口譯服務。

日期:110-03-16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0年3月10日客會語字第1106700068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說客語的友善環境,協助政府機關(構)、民間企業及團體落實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保障民眾聽、說客語之權利,客委會提供客語口譯人員及口譯設備支援,輔導協助相關單位推動客華語、客閩語、客英語及客日語口譯服務。
三.各單位如有需求,請於活動前1個月至網站(網址https://forms.gle/dYibLtKrMJi5t1V49)線上申請。

 

上版日期:1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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