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9年2月7日客會產字第1096600157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109年度營運活化及促進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之有效利用,客委會將辦理「推動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計畫」第1次補助計畫審查,請有意願提案之公所於109年2月21日(五)前將提案計畫函送本府,再由本府轉送客委會(提案計畫執行期程自109年4月至12月15日止),俾辦理審查作業。
三.另提案計畫請至客委會獎補助系統(https://staff.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LoginOnline)填報基本資料,並請各提案機關統一由計畫窗口申請帳號。
四.檢附109年度「推動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計畫」提案注意事項,請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