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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學員請假規則」,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人員訓練中心學員請假規定」,自即日生效

日期:112-07-24    

如主旨

上版日期:1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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