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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 平衡表科目」、「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收支餘絀 表科目」、「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用途別科目」 如附表,並自113年度適用

日期:112-06-07    

如主旨

上版日期:112-06-07

  • 相關檔案
    1. 公文1
    2. 公文2
    3. 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平衡表科目核定表
    4. 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用途別科目核定表
    5. 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收支餘絀表科目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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