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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公告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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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蘇澳鎮公所受理本鎮民間團體申請補助113年民防相 關業務,請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日期:113-02-22    資料來源:民政課

補助機關:蘇澳鎮公所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有案本鎮民間團體。

補助期間:自113 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依據法規:蘇澳鎮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規範及公職人員利

                 益衝突迴避法。

公告事項:

一、蘇澳鎮公所受理本鎮民間團體申請辦理113年民防相關業務,

      補助業務項目如下:

(一)本鎮義消、義警、民防等團體辦理相關活動,俾於業務

     之推展與效率提昇。

(二)辦理補助本鎮義消、義警、民防等團體添購、購置裝備費

      用。

  二、補助金額:

     (一)依規定同一機關、團體之補(捐)助金額,每一年度以不超過

      新台幣2萬元為原則,惟屬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

      規範六(三)但書之態樣者不適用本規定。

    (二)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

         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項目及金額,且自籌經費比率不得低於計

         畫總經費百分之二(自籌款不包含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經

         費) ,但經本所報請鎮長准許者不在此限。

    (三)全案全年度預算金額:25萬元整。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依「蘇澳鎮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

規範」之規定公告事項內容辦理。

上版日期:11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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