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便親自本所領取相關調解申請書之民眾,請下載相關申請表格,並參考該網頁中範例填寫後,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傳真03-9960708至本所民政課之調解委員會,

並煩請傳真後另以電話03-9973421轉232或 297,

查詢該上揭傳真文件是否為完成受領該傳真申請書,

倘有任何相關調解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與本會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