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消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宜蘭縣政府公告宜蘭縣境內特定行業與電子遊戲場業等13類營業場所,自即刻起至110年7月12日期間,應「關閉特定營業場所」;另自動選物販賣機及釣魚(蝦)場等2類之營業場所,自即日起至110年7月12日期間,應延長「暫停營業」。

日期:110-06-24    資料來源:建設課聯絡人:林曉珮    
上版日期:110-06-24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