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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111年度第一階段獎勵補助將於110年11月1日開始申請,如有意申請者可依規定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

日期:110-10-12    資料來源:建設課聯絡人:林曉珮    

如有社區或團體有意申請旨揭辦法之獎勵,得依旨揭辦法第6條及第7條之規定,檢具第一階段示範獎勵申請書、申請獎勵對象之團體資格證明文件、計畫書一式十份(含光碟電子檔一式二份)、公職人員及相關人身份關係揭露表等相關應備文件(詳如附件),於1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間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第一階段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以新台幣60萬元為上限。

聯絡窗口:吳韋逸視察,電子郵件:wiwu@moea.gov.tw 連絡電話:02-2775-7679

                 林佳瑩小姐,電子郵件:itri2211@itri.org.tw 連絡電話:02-8772-0089分機714

上版日期:1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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