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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政府文化局112年度展覽室美術展覽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日期:111-03-22    資料來源:社會課

為鼓勵具有潛力之美術家積極創作展出成果,特訂頒「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美術展覽作業要點」提供國內外公私立美術團體、學校及從事美術創作之美術作家申請展覽。申請案件經審查通過後,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安排於所屬展覽空間展出。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第一展覽室場地89.79坪,第二展覽室場地110.77坪,第三展覽室場地124.97坪,詳細面積分佈狀況請參閱展覽活動申請書。
有意申請112年度展覽者,請於111年4月底前填具展覽活動申請書向視覺藝術科提出,相關表件請逕自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申請112年度展覽案件,將以公函通知審查結果;送審資料一律列入存檔,不予退還。
檢附展覽活動申請書一份。

上版日期:1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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