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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政府社會處110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

日期:110-07-20    資料來源:社會課

一、任何人不得販售予兒童及青少年,菸、酒、檳榔及毒品等。

二、遊戲用槍販售業者勿將商品售予兒童及青少年。

三、拒絕兒童及青少年遭受性剝削。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關心您

上版日期:1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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