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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及餐飲業防疫指引」問答集

日期:110-10-18    資料來源:建設課

  1.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10月5日衛授食字第1101302701號函辦理。

  2. 國內疫情逐漸趨緩,衛生福利部於110年10月5日修正「餐飲內用:不限隔板或1.5公尺間距;宴席開放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放寬桌菜、自助式餐廳取菜方式。」

  3. 惟為避免COVID-19感染風險,本縣餐飲業者「10月5日至10月18日二級警戒期間」提供內用服務,仍須遵守相關防疫規範,包括:

    1. 不同桌之顧客建議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格或使用隔板;同桌者建議保持1.5公尺間距或使用隔板。

    2. 宴席建議減少離桌敬酒(茶)等社交活動;若仍有離桌敬酒(茶)情形,應佩戴口罩。

    3. 桌菜及自助餐取菜方式,不限制由專人分菜或夾取,業者應提供足夠數量的公筷、母匙,以減少夾取時共用餐具機會。自助餐型態之餐廳建議由服務人員夾取提供,如由顧客自行取菜者,則應注意手部清潔措施。



  4. 旨揭指引及問答集已公開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口罩Q&A」/「餐飲業防疫」,可自行下載運用。


上版日期:1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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