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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1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025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日期:111-01-21    資料來源:建設課
上版日期: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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