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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日期:111-09-19    

請家中有役男的鄉親要注意﹗﹗
  明(112)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3 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明(112)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役政署呼籲民國 93 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112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3 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之 18 歲(民國93年次)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為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之出境應經核准,內政部役政署製作動畫短片。內容講述役男為年齡介於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間之男子;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及其出境申請程序。

上版日期:11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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