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旨:公告蘇澳鎮公所受理本鎮體育相關團體申請辦理112年體育相關業務,請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二.補助機關:蘇澳鎮公所
三.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持續運作之本鎮體育相關團體。
四.補助期間:自112 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五.依據法規:蘇澳鎮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規範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六.公告事項:
- 蘇澳鎮公所受理本鎮體育相關團體申請辦理112年體育相關業務,補助業務項目如下:
(一)球類:籃球、羽球、手球、排球、桌球、網球、棒球、高爾夫球、足球、橄欖球、保齡球、撞球、慢速壘球、軟式網球、槌球、滾球、躲避球等。
(二)技擊類:射擊、射箭、角力、拳擊、跆拳道、柔道、空手道、武術、劍道、柔術、沙灘角力、摔角等。
(三)水上運動:游泳、輕艇競速、輕艇激流標竿、帆船、划船、游泳水球等。
(四)全民運動類:田徑、圍棋、自由車、體操、滑輪溜冰、民俗體育、國術、元極舞、龍獅技藝、運動舞蹈、鐵人三項、太極拳、健美、韻律體操、卡巴迪、馬術等。
(五)其他:本鎮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依會務章程所辦理之體育活動。
七.補助金額:
- 依規定同一機關、團體之補(捐)助金額,每一年度以不超過新台幣2萬元為原則,惟屬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規範六(三)但書之態樣者不適用本規定。
- 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項目及金額,且自籌經費比率不得低於計畫總經費百分之二(自籌款不包含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之經費) ,但經本所報請鎮長准許者不在此限。
- 全案全年度預算金額:30萬元整。
八.本公告未盡事宜,依「蘇澳鎮公所對各機關、團體補助及捐助規範」之規定及112年2月7日「本所受理各機關、學校及人民團體申請辦理112年機關、學校及人民團體各項相關業務」公告事項內容辦理。